涉詐貸 黃子愛僅籌出6萬獲交保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北檢偵辦建商黃子愛涉勾結銀行經理詐貸案,昨天漏夜複訊後,檢方今天諭知她100萬元交保,但她僅籌出6萬元,檢方審酌後,予以交保。

檢調昨天兵分3路搜索建設公司等處,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黃女等人,全案朝違反銀行法和背信罪嫌方向偵辦。

黃女是新富鉅建設開發公司負責人,曾與商界名人林金龍對簿公堂,衍生多起官司。檢調指出,黃女在民國101年9月花新台幣4億2000萬元,向林金龍購買位於台北市內湖區的房地。

檢調懷疑,黃女為了取得金融行庫的全額貸款,竟涉嫌偽造不動產買賣契約價金成11億2000萬元,另涉嫌變造支票、匯款單及存摺交易明細充當成支付買賣價金的金流證明,藉不實資料向相熟的土地銀行前內湖分行楊姓經理申請貸款,涉嫌向銀行詐貸。

檢調查出,楊男等人事前未依規定詳加審查,還涉嫌製作不實鑑價報告,就直接放款給黃女。

檢調清查黃女金流,昨天晚間陸續將黃女等相關涉案人移送北檢複訊。10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