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 楊文值判無罪 楊士弘7年6月

中國時報【陳俊雄、許家寧╱綜合報導】 前花蓮縣議會議長、現任議員楊文值與其堂弟、花蓮市代會副主席楊士弘,遭控在辦理花蓮縣議會相關採購案時收賄,新北地院昨以罪證不足判楊文值無罪;楊士弘及工程掮客翁耀財等25名被告遭判7年6月至罰金20萬元不等之刑。本案可上訴。 楊文值、楊士弘涉嫌於2009至2014年間,在花蓮縣議會辦理「屋頂消音增設工程」等10項工程標案時,交由工程掮客翁耀財編列工程費概算,把每件採購案收取20%至35%回扣浮編納入,再以最有利標、安排廠商圍標,讓特定廠商得標,包商得標時須先支付一半賄款,完工後再支付餘款。 在辦理「議會屋頂消音增設工程」時,楊士弘除收取35%工程款回扣,又額外索取130萬元賄款,使得回扣比例將近四成,該工程最後以1510萬元得標。 檢調調查,楊士弘擔心犯行曝光,透過翁耀財要求承包商以現金交付賄款,並以橡皮筋綑綁紙鈔,避免檢調追查到資金來源之銀行;另楊士弘還交代翁要刪除已讀的WeChat通話紀錄。 去年6月初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楊文值、楊士弘這對堂兄弟,以及工程掮客翁耀財及朱姓、徐姓包商及泰格開發、世聯營造等26名被告。 昨日新北地院審結全案,由於楊士弘等人在本案中並非「公務人員」,僅能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將楊士弘合併判處7年6月徒刑,並追繳1242萬元,其餘被告也遭判有期徒刑、罰金等刑罰,全案僅楊文值獲判無罪。 新北地院解釋,楊、翁雖將賄款交給「上面的人」,但兩人並未說出此人身分;另楊文值本人及親友帳戶並無不明金流、廠商也未與他直接接觸,才在罪證不足下判決楊文值無罪。 楊文值獲悉一審被法院判決無罪後,「低調,低調再低調」。他透過祕書陳輝亮代為表示,感謝各界鄉親的關心,尊重司法判決,也感謝司法能還他清白;至於遭判刑7年半的花蓮市民代表楊士弘,無法聯絡上,未能得悉其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