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網購電子菸液 網上轉售遭逮

淘寶網購電子菸液 網上轉售遭逮

電子菸、溶液屬於違禁藥品,目前國內法令卻是「只罰賣、不罰買」,持有或吸食不犯法,但未經許可是不准販賣的,台北市1名59歲男子,從中國淘寶網大量進貨,上網銷售長達半年,以為就跟賣香菸一樣,卻不知道觸法,面臨最重7年有期徒刑。

員警vs.嫌犯:「你的電子菸產品都在這邊嘛,對不對?」

非法銷售電子菸的總部,就在這間3坪大房間,不僅做為儲藏室,嫌犯也在這裡用電腦上網兜售。

大同分局偵查隊長賴俊堯:「嫌犯是利用淘寶網,向大陸方面來訂貨,然後在台灣用網路來轉售,他為了吸引顧客,也製造了很多種口味。」

標榜紅酒、可樂、香草等13種口味,但每一款電子菸液都含有尼古丁,屬於管制違禁藥品,必須向衛福部申請通過才能賣,目前為止,國內從未核准上市,形成購買無罪、販賣觸法的矛盾情形,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

記者vs.嫌犯:「知道那是違法的嗎?,賣多久了?」

2014年底,台北市衛生局已盯上張姓嫌犯並約談,但他只承認販賣霧化器,否認賣電子菸液,行政機關拿他沒辦法,只能移送警方,大同分局追蹤蒐證,將網購取得的電子菸液送驗,確認含有尼古丁後,才持搜索票逮捕並查扣證物,警方表示,別看電子菸液小小一瓶10毫升,尼古丁含量相當於1條菸,也就是200根菸之多,更容易上癮,就算吸食不犯法,也對身體健康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