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消私募案及現金增資案
第二條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4/02/2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3/9/18臨時股東會、103/10/15董事會決議通過
3.變動原因:考量未有適合之私募規則投資夥伴及財務規劃、資金與營運需要,擬取消
私募案及103/10/15董事會決議辦理之現金增資案,改擬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
司債。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