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PM2.5危害 中市立法管制生媒及禁用石油焦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為減少境內細懸浮微粒(PM2.5),臺中市長林佳龍在市政會議中提出「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媒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草案)」,要求臺中火力發電廠等大型空污來源,4年內減少生媒使用量40%,並配合每3年定期重新檢討空氣品質,未來經由市議會審議通過,並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臺中市府環保局長洪正中4日針對該自治條例提出專案報告,指出臺中市共有16家業者使用生媒,其中臺中火力發電廠使用量高達全市82%,中龍鋼鐵占16%次之,降低大型污染源的排放量是當務之急。洪局長說明指出,臺中火力發電廠第1到第4號機較為老舊,市府將要求4年內改以天然氣作為燃料,其餘機組則改用高品質、燃燒效率較佳的生媒,以達成自治條例中規定4年內生媒使用量減少40%的目標,未來也將配合每3年重新檢討空氣品質狀況。

此外,考量中龍鋼鐵使用生媒作為原料,因此排除管制條件,但仍需採行最佳控制技術,減低空污排放量。臺中市103年PM2.5自動測站年平均值,超過世界衛生組織(WHO)標準1.8倍,未來目標是109年達成標準。

林佳龍市長認為,細懸浮微粒(PM2.5)是看不見的隱形殺手,因其體積小於2.5微米,可穿透肺泡進入血管中,對呼吸、心血管系統造成傷害,導致哮喘、肺癌、心血管疾病等,2013年經WHO公布為致癌物。而臺中市有全世界最大的燃煤火力發電廠,發電利潤給中央政府,污染卻由臺中市民承擔。因此除了推動自治條例外,市府也研擬相關配套管制措施,針對電力、鋼鐵業的空氣污染排放標準,領先全國修訂相關辦法,將標準嚴格化,並新訂固體燃料污染排放標準,輔以經濟誘因引導廠商使用清潔燃料。

此外,環保局將依據「臺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4條至26條,訂定臺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管理及減量辦法,多管齊下減少空污排放量。

洪局長指出,臺中市103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為7,778萬公噸,其中燃燒生煤產生約5,102萬公噸,占全市約66%溫室氣體排放量,如轉換以天然氣燃燒,將可減少全市35%溫室氣體排放量。

此外,市府5月底前成立跨局處的「臺中市空氣污染減量工作小組」,由林市長擔任召集人,推動空污總量管制,並配合中彰投區域空氣污染減量行動平臺,定期研商各項空污改善策略,包含空地綠美化、公務柴油車加裝濾煙器、餐飲攤商減油煙、宗教慶典活動環保化、建構電動巴士使用環境等。

林市長說,對抗空污,是一個長期作戰,上個月與中南部其他五縣市共同宣誓禁用生媒及石油焦,向PM2.5宣戰。4月22日世界地球日當天,美國環保署、亞洲清潔空氣中心(CAA)與我國環保署合作推動的「城市清潔空氣夥伴計畫」(CCAP),在臺中率先啟動,讓臺中跟其他國家同步,一起努力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