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查驗要點 頒布

航港局執行我國各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查驗作業,今年啟動重新核發「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SoCPF)後第一次查驗作業,為使各航務中心查驗程序及標準具有一致性,甫頒布「交通部航港局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查驗要點」。 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依據商港法第四十三條及「交通部航港局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查驗要點」規定,辦理年度高雄港「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SoCPF)查驗工作。 南航中心指出,「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SoCPF)有效期限為五年,我國自二○○四年推動ISPS港口設施保全業務以來,已經歷二次換證及重新核發作業,期間主管機關經歷港務局及航港局時期,並於每年進行查驗工作,以確保各港口設施持續符合ISPSCode規定。 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今年作業針對取得該局核發「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之高雄港所轄港口設施進行查驗作業,於本(五)月份展開查驗前置作業,並於下(六)月底前完成高雄港所轄各港口設施現場實地查驗作業,預計於七月底前完成成果報告。 據了解,有關航港局今年度各航務中心所轄各港口設施現場實地查驗項目總計八十三項,高雄港二十九項,台中港三十一項,基隆港(包含台北港等)二十一項,花蓮港二項。 航港局為使各航務中心查驗程序及標準具有一致性,新頒布「交通部航港局港口設施符合聲明書查驗要點」。南部航務中心進一步說明,上月底已召開「高雄港港口設施保全委員會議」,會中宣導說明查驗要點相關規範,使各個港口設施對於查驗作業準備能有一套統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