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無充分證據起訴馬惜珍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5日電)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早說,目前已無充分證據對先前被指涉販毒的馬惜珍提出公訴。

香港媒體近日連番報導馬惜珍案件,一些報章指他涉及30年前一起販毒案,其後棄保潛逃,後來法庭向他發出通緝令。

據報導,馬惜珍目前身在台灣。

馬惜珍14日透過律師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撤銷對他通緝令的申請,但遭高院拒絕。

對於香港高院的決定,袁國強上午接受香港媒體訪問時,拒絕評論。但他說,2005年時,律政司已通知馬惜珍的律師,無充分證據對馬惜珍提起公訴。

他說,馬惜珍方面也是基於上述理由,向高院提出撤銷通緝令的申請。

有報導指,馬惜珍是東方日報的創辦人,但東方日報今天在報導中引述集團發言人說,這次事件是馬惜珍的個人事件,與集團無關。10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