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精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提撥公開承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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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5/2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發行15,884,185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35,367,4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40元,溢價發行,但實際承銷價格將屆

辦理上巿前公開承銷時,採用詢價圈購方式發現巿場合理價格,並以不低於「

向券商公會報備詢圈約定書及公告稿日」前,興櫃股票有成交之10個營業日成

交均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承銷價之參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證券法令於

實際訂價日時,依當時巿場情況洽證券承銷商協調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0.02%

,即1,592,185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14,292仟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0%,除保留員

工承購外,餘依證券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一0三年股東臨時會決議,全數委託

證券承銷商辦理公開銷售。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董事會授

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納期間暨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

及其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以

修正變更時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