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金龍郵輪碼頭 航港局公告招商

交通部航港局依據「商港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辦理「民間參與澎湖金龍郵輪碼頭綜合開發區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案」,徵求民間機構投資興建暨營運。航港局表示,已完成招標前置作業,開始公告招商,公告期間五十天,於三月二十五日截止。 這次招商的開發區位屬澎湖國內商港馬公碼頭區,開發內容除郵輪碼頭及輔助繫纜設施,長度至少三百五十公尺長與相關助航設施主體外,還可興建商港旅客服務、港埠觀光相關附屬設施。 招標文件明確規範土地開發皆依據澎湖縣政府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告發布實施的「擬定馬公都市計畫(馬公商港周邊地區)細部計畫案」規定辦理。開發廠商並無涉及須提撥回饋金給澎湖縣政府的問題。 這項招商案範圍皆屬港埠用地,包含該碼頭區一號碼頭及後線與金龍頭營區等,面積約十二點三二七二公頃(陸域四點○一○五公頃、水域八點三一六七公頃),許可期間共計五十年,契約租賃期間以二十年為限,將分三階段訂定契約至許可期間屆滿。 航港局表是,期待有意願參與澎湖郵輪碼頭建設開發的民間業者,透過專業的經營管理方式,爭取國際觀光旅客搭乘郵輪到澎湖渡假旅遊,促進澎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