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團票太晚退 手續費加倍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為遏止旅行社或禮品店「扣票」的不良風氣,台鐵團體票退票方式將有變革。台鐵昨(1)日表示,自9月10日起,預定團體票將不需預繳訂金,但乘車前才退票將收取手續費,若在開車前7天內才退票,最高將扣4成手續費。 官員舉例,以台北到花蓮10張團體票為例,現行退票要扣880元,新制若在乘車前1到7天內退票,將被扣1,760元,比現行貴2倍。 台鐵表示,現行團體票退票手續費為票價的兩成,經統計,團體票退票有7成是在發車前3天才退,導致散客事先一票難求,最後剩很多空位也賣不掉,台鐵決定提高退票手續費,以遏止扣票問題。 台鐵修改團體票退票規定後,距乘車日(含當日)22天以上,退票手續費仍維持票價20%,但距乘車日8至21天收30%手續費,距乘車日1至7天收40%,且必須在預定團體票5天內完成付款取票,逾期未取票就會釋出,讓一般民眾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