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遊說案 蔡煌瑯更一審無罪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1日電)牙醫公會全國聯合會被控行賄立委案,高院更一審今改判立委蔡煌瑯等人無罪,前立委李明憲李鎮楠則各判刑7年半、7年2月。

檢方起訴指控,牙醫師公會為推動「國民口腔健康促進法」立法,並將口腔疾病納入健保,以每人新台幣50萬到350萬元不等代價,行賄8名第5屆立委,包括蔡煌瑯、趙永清、張蔡美、邱創良、楊富美、廖本煙、李明憲、李鎮楠及蔡煌瑯胞兄蔡朝正都被起訴。

一審認定牙醫師公會推動這項法案,目的是促請政府重視國民口腔健康,沒有藉修法獨厚牙醫師或讓牙醫師獲取特定利益,所有被告皆被判無罪。

但二審逆轉改判有罪,被告分別遭判刑7年2月至8年刑期不等,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撤銷後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宣判,除李明憲和李鎮楠有罪外,其餘被告均無罪,全案仍可上訴。10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