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判馬英九無罪法官 獲提名大法官 府稱無個人考量

記者林靖堂、王鼎鈞/台北報導

大法官換血,總統馬英九今(23)日正式提名林俊益等4人,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林俊益因在最高法院法官任職期間,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最後判決馬無罪定讞,引來各方質疑。府方回應說,決定人選過程,全無個人因素考量。

台大社科院教授劉靜怡在臉書表示,「被告提名當年判決自己勝訴的法官當大法官,而被提名人居然也接受,當然是個有嚴重倫理瑕疵的人事提名案,實在沒什麼需要多費唇舌之處」。

民進黨台南市議員王定宇也在臉書發表評論指出,這真的是可以寫在史書裡,放在無恥事件那一章節。他批評說,馬總統先前想提名白色恐怖美麗島事件軍事檢察官當大法官,現在又要提名判自己特別費勝訴的法官當大法官,真是人間罕見的極品。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黃偉哲則說,馬總統僅剩一年多任期,已沒有足夠民意支撐,不該「把提名權用到完、用到臭」,如此酬庸提名,民進黨團一定嚴格審查。

民進黨團幹事長蔡其昌認為,馬總統有提名權,但明年國會將改選,人事權應留給新國會同意。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示,馬總統完全尊重審薦小組建議,大法官提名人選都是各款目推薦第一名,決定人選過程中全無個人因素考量。

府方人士指出,林俊益為現任台灣士林地方法院院長,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輔仁大學法研所碩士、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實任法官達23年,歷任士林地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廳廳長,長年辦理刑事審判業務,曾參與推動制定《刑事妥速審判法》,修正《刑事訴訟法》、《刑事補償法》、《提審法》等重要刑事法案,具有一定資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