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董機制失靈 顧立雄允月內檢討

中國時報【黃有容、陳志賢╱台北報導】 金管會上周將大同、華映案移送檢調,立委施義芳昨日針對大同「保皇派獨董」包庇公司,沒有即時對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所涉掏空案提起訴訟,批獨董機制已失靈,再問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有沒有機制撤換這種獨董?」顧立雄承諾,1個月內將針對證交所對獨董資格的檢視措施提出檢討報告。 施義芳指出,林蔚山因掏空公司資產13.5億元被起訴、判刑,投保中心函請大同兩位獨董蘇鵬飛、劉宗德,要代全體股東向林提起訴訟求償,但最後沒有起訴,導致林蔚山財產將來可能被刑事裁定扣押,而直接沒入國庫,公司恐將無法求償。施義芳直言,沒有起訴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是「保皇派」。 他表示,「保皇派」獨董會受到公司的青睞,所以蘇鵬飛、劉宗德兩位獨董,自2011年起陸續擔任大同獨董,2014年到2017年又不斷連任,他問顧立雄,針對這樣的獨董,金管會有辦法或機制要求撤換嗎? 顧立雄指出,目前對獨董的要求主要有兩項,其一是要求獨董要有獨立性、其二是可以追究獨董責任,這些都是市場上建構獨董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實際實踐上,公司確實仍希望獨董能盡量配合經營階層的要求,所以獨董的目的性,或能不能發揮職能,以及獨董有不同意見要做充分揭露等等,都可以從市場的制度面上要求,鼓勵做好獨董職責。獨董若不符合資格要求,可以解任,另外在發生違反董事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時,會面臨刑責問題。 他表示,證交所該如何檢視獨董資格,例如要求公司自行檢視的表格內容為何,提到證交所後,如何進一步檢視,需要研議和實施。至於「獨立性」如何判斷,顧坦言「法條有限,狀況無窮」,假如公司揭露事項完整、進一步檢視也到位,那麼就無需修法。 金管會針對華映、大同公司對大陸華映科技有19項保證或承諾,但華映與大同卻沒有在財報上揭露,已違反《證交法》。金管會在上周五將相關事證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已分案指派專案檢察官曾揚嶺調查。據了解,大同、華映公司董事長林蔚山等多名相關人士,都將列為被告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