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阻設水力發電廠 世豐:已獲卓溪過半部落同意

世豐電力在原住民地區的卓溪鄉計畫開發水力電廠,獲得5個部落諮商投票過半同意。(圖:世豐電力提供)
世豐電力在原住民地區的卓溪鄉計畫開發水力電廠,獲得5個部落諮商投票過半同意。(圖:世豐電力提供)

世豐電力公司計畫在花蓮縣卓溪鄉的原鄉設置水力發電廠,並經與部落溝通後,依《原基法》21條完成部落諮商同意程序,取得五個關係部落同意,獲支持開發施工。世豐電力發佈新聞稿表示,卻遭到沒有部落代表權的地球公民等環團向行政院提出抗議,世豐電力強調,台灣是法治社會,既有公民投票結果,請尊重絕大多數部落居民的心聲,不該再為反對而反對,作出破壞民主的舉措。

世豐電力總經理李錦浚指出,人類正面臨地球暖化、企業買不到綠電、煤碳發電繼續影響地球和全人類,環團是否更應著眼於2050淨零轉型,讓有潛力價值的水力資源有效開發利用,以換取煤碳電廠的提前轉型,發揮優點、改善缺點才是進步的原動力。李錦浚表示,世豐電廠的攔河堰,並非水庫大壩,只是利用水位高低落差產生位能發電,每天攔蓄、發電後的水,都會放回下游,且依規維持生態基流量之放流,並不會阻斷河流生機,是台灣最可靠的電力救火隊,可1分鐘發電救援降低電網斷電危機。

世豐電力目前計畫在花蓮縣卓溪鄉豐坪溪及其支流,分別設置第一電廠(18.1MW)與第二電廠(19MW),裝置容量共達 37.1MW,每年可發電約2億度綠電,落成後將成為民間最大的水力電廠,預計每年可減少10萬9755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種植914萬顆樹,在永續經營的理念下,與卓溪鄉融為一體。

世豐電力說,他們尊重《原基法》啟動卓溪鄉六個關係部落的諮商同意流程,11月12、13日及12月11日完成六個關係部落的投票,最終結果除太平部落以二票之差未同意外,其餘五個部落以70%~100%高票通過,符合《原基法》過半部落同意即取得同意權的法源依據。山里部落會議主席武俊雄指出,少數反對者不尊重多數村民的共同心願,忽略已有169位登記想參與電廠建設以維持家計的心聲,無視部落諮商同意權的超然地位,希望政府公權力要伸張,依法行政,不該容許環團以其所謂的行政程序不斷抗爭阻撓。

對於公民團體批評《原基法》21條限制家戶投票及過半部落同意即取得同意權,不符合真正民意的說法,世豐電力表示尊重,依現行法令,依法且合法的執行部落諮商同意權,既然一切依法令完成,他們認為就該尊重合法者的權益。

世豐公司說,民國98年完成豐坪溪水力電廠環現差報告送環評主管機關核定,並依法報請花蓮縣政府於100年核准繼續施工在案,完全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且依現行法令,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依法取得開發許可,沒有「重作環評」的義務,先前因工程延宕逾3年,當時主管機關除裁罰外,並命世豐做「環現差報告」送主管機關審核,世豐依法辦理奉核在案,108年經營團隊易主後持續施工,並依環保法規規定,定期實施環境監測,相關監測報告也依規定送核,此期間持續施工,未曾間斷,完全合乎環評法之規定,該做的「環評」、「環現差」、「環境監測」程序。(梁國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