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電視台 違法放生挨罰首例

中國時報【曹婷婷、邱文秀、廖志晃、趙麗妍、楊宗灝╱連線報導】 佛教團體生命電視台嘉義台人員在曾文水庫區放生魚類,引來環保團體撻伐,主管的南區水資源局副局長連上堯指出,依《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民眾可以合法申請,再由管理單位檢視魚種是否適合放生。但他強調,「從來沒有人循此管道申請放生」,該單位也將成為第一個因放生挨罰者。 翡翠水庫管局經營管理科科長黃世欽說,放生需依照《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向水庫管理機關申請許可,但翡管局早已公告不受理,婉拒所有放生活動,遭取締者將依《水利法》開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但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非法放生的個案。 主管石門水庫的北區水資源局副局長王國樑也表示,根據《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規定須經石管中心核准才能放生。 王國樑說,石門水庫目前每年與地方漁會定期合辦「小小魚兒要回家」魚苗放流活動,個人或宗教團體則少有申請放生,3年多來並未查獲違法放生情事。 至於非水庫區的日月潭,則也常有「魚苗放流」活動,南投縣農業處長陳瑞慶表示,放流魚苗的主辦單位、團體,要先備妥放流魚苗種類、數量向縣府提出申請,並經主管水域的台電同意才能放流。 陳瑞慶指出,放生地點包括日月潭畔的水社、頭社、九龍口,並依規定限制放生外來種生物。但潭區也曾發生過民眾、團體違法放生外來種「玻璃魚」,造成大量繁殖吃光原生魚、蝦類魚卵情形,讓漁民遭遇捕不到魚,網內卻都是玻璃魚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