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華科:本公司與美國Chaperone Therapeutics,Inc.簽訂專利授權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美國 Chaperone Therapeutics,Inc.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09/0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本公司與美國 Chaperone Therapeutics,Inc.(以下簡稱

Chaperone)簽訂全球專利授權合約,本公司之特定臨床前階段候選藥物專利專屬授權予

美國 Chaperone 於全球應用於neurodegenerative diseases(神經退化性疾病)之開發。

(2)依據雙方簽訂之授權合約內容,本公司將可向美國 Chaperone 收取先期授權金

(Upfront payment),以及於完成合約約定之各項開發階段里程碑時收取里程碑授權金

(Milestone payment)。

(3)未來在相關藥物上市銷售後,可依其淨銷售額收取一定比率之權利金(Royalties)。

(4)未來若 Chaperone 將本項授權專利或研發成果再授權予其他對象時,該授權對象需

概括承受本合約之權利義務。

(5)除先期授權金(Upfront payment)係以 Chaperone 之普通股股權 15%為對價外,其餘

各里程碑授權金(Milestone payment)加總,總規模為1.027億美金。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保密條款

(2)本公司授權期間不得運用相似化合物進行neurodegenerative diseases(神經退化性

疾病)之研發專案。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授權合約除了可擴大本公司產品應用範圍

,且可增加授權金收入,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有正面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擴大本公司產品應用範圍並可挹注收入。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

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