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入獄3周慘遭獄友虐死 家屬申請國賠295萬確定

3年前因侵占罪入監的男子李文卿,因屢遭有暴力傾向、傷害獄友等紀錄的男子劉兆弘毆打、凌虐,短短三周時間就因不堪身心折磨,引發高血壓造成顱內出血死亡,家屬不甘而請求國賠,最高法院認為台北監獄明知劉男是慣性霸凌獄友的重刑犯,卻疏於戒護、管理,26日判北監應賠償李家共295萬餘元定讞。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李男2013年3月底到北監服刑,隨即因高血壓、左腿靜脈曲張與心血管疾病等宿疾,被送進獄中病舍治療,同年4月3日起,劉男因雙膝開刀也住進同病房,他仗著自己身材魁梧,已經在北監服刑約4年,常常對李男辱罵、毆打、潑尿等,加上病舍僅有一位值班管理員,疏於戒護、管理。

由於李男不善言辭,認為自己是菜鳥忍氣吞聲,又擔心遭劉男報復而不敢向管理員反映,最後於3周後因高血壓引發顱內出血,送醫急救後2天不治,醫師在急救時發現李男遍體鱗傷,北監清查並設監視畫面後,才發現劉男對李男拳腳相向。

李男家屬認為獄方安排犯輕罪的李男與重刑犯同房,已經違反法令規定,加上劉男有20次欺負獄友的違規行為,一名監所管理員又要戒護逾70名收容人,根本無法有效管理戒護,因此提告向北監要求國賠400萬元。

不過,北監抗辯已每天不定期巡邏查勤,但法定戒護人力不足,而且李男選擇隱忍,也有過失責任。法官則認為,劉男慣性霸凌獄友,李男已多日遭欺凌,管理員卻渾然不知,因此一、二審均判北監應賠償李家295萬餘元,最高院今維持原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