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民不服從」條件不存在時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當公民不服從條件不存在時,反服貿與公民社團的集結抗爭,會怎麼樣?很難說一切合法。社會也在觀看政府會怎麼處置學運。 法務部長羅瑩雪15日說,服貿協議尚未審查,也不一定會通過,因此「反服貿」無法構成公民不服從條件。羅瑩雪認為,「勇於衝撞就要負起衝撞的責任」。 據指出,這次反服貿群眾運動,有人主張「公民不服從」是阻卻違法的事由,檢察官不應該蒐證。包括蔡丁貴主張的他擁有合法路權、 羅瑩雪擔心學生、外界受到誤導,15日視察台東地檢署時主動說明。 羅瑩雪指出,「公民不服從」應該是對政府一些法律或措施侵犯人民權利,人民才可用拒絕服從的方式表示意見。但這次反服貿沒有這種狀況,因為服貿協議需要經過立法院審核通過,現在都還沒有審查,也不一定會通過,因此無法構成公民不服從條件。 雖然有些人對立委的審查不信任、不接受,這是正常現象,但上百位立委是1000多萬選票選出來的,他們背後都有民意也有民意基礎,如果說他們不能代表人民,那麼這些10萬群眾或是50萬群眾,他們又憑什麼代表人民? 羅瑩雪強調,「公民不服從」在全世界各國例子,都是提出的人承認自己違法,也接受法律的處罰,所以提主張「公民不服從」運動的人,大部分都入監服刑。 也就是說「公民不服從」不能成為無罪的藉口。既然有膽識參與群眾運動,就要有膽識接受法律制裁的準備。民主運動中,早年如美麗島事件的人現在都身居高位〈如陳菊〉,但是他們也都付出代價。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