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家拿錢仍可告 卡住醫糾補償法案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1日電)醫勞盟呼籲立法院民進黨團擱置衛福部版本的醫糾法草案。衛福部徵詢醫、法界意見,修正「病家拿了錢還可能再提告」相關條文,爭取通過立法。

「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經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逐條審查及7次朝野協商,最後保留1條條文,近日醫勞盟透過「OPEN DPP-開放中常會提案平台」,網路連署超過1萬人,要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能夠立即阻止草案。

醫勞盟在臉書上主張反對的理由,包括病家拿了錢還可能再提告;即使沒錯,補償金中的30%還是要由醫院及醫事人員支付;如果醫師實施沒錯,補償金給了病家有可能拿不回來等;醫勞盟也反對醫療常規入法。

衛福部徵詢醫、法界人士的意見,做了部分妥協,主任秘書石崇良今天說,希望立法院本會期能通過,建立醫糾補償制度,使病家能在申請受理後4個月內,獲得最高200萬元死亡補償金,減少曠日廢時且起訴僅2成的各類醫糾訴訟。

石崇良解釋,送交給立委參考折衷版本中,醫糾補償原則是沒錯不必補償,醫療疏失與病人損害「有因果關係」或「無法排除因果關係」則要補償。

他說,補償基金的財源是醫療機構每年提交醫療費用的千分之1,補償範圍視財源進帳而定,政府可以用菸捐、公益彩券分配盈餘撥充挹注,但是挹注金不會超過補償基金的30%。104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