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道理性 真愛台灣 系列4-社會觀感可以超越法律嗎?

旺報【本報訊】 最近台灣政治人物經常把「社會觀感」這幾個字掛在嘴邊,例如台北市長柯文哲動輒批評前市府施政社會觀感不佳、財政部以社會觀感不佳為理由反對台北101大樓賣給外國企業、法院判定頂新公司董事長魏應充可以交保也被批評社會觀感不佳等,歷次爆發食安危機,政府採取的預防性下架措施,也是基於民粹式思維採取的措施。表面上,強調社會觀感是重視民意,其實是社會陷入民粹而不自知,令人深感憂心。 民意、民主、民粹三者看似相近,其實頗不相同。民意是公民的意見,可以透過民意調查或是大數據獲得呈現,必須注意的是,民意有強度的不同,而且變化快速,這一點不可不察;民主是公民當家作主,在現代民主國家中,民主必然與自由及法治(rule of law)互為表裡,人民固然自主決定公共事務、自行選擇代議士或領導人,但是不能任意侵害自由,而且必須依照自己所制定的規則來進行,才不會混亂與失序;至於民粹,則強調大眾的力量,而且往往依循著發掘對立、訴諸情感、匯集民意、影響政治等過程,甚至企圖超越法律限制。就此而論,前述的一些社會觀感論述,其實已經是民粹而不是民主。 民粹不能勝過法治 舉例來看,柯文哲動輒以社會觀感不佳為理由,輕易認定先前的政府與民間合作案是弊案,但是又遲遲未能提出充足的法律證據,結果不僅對於企業未來與政府合作關係產生寒蟬效應,其實也侵犯了企業作為法人應該享有的名譽等《憲法》明文保障的自由。至於財政部以社會觀感不佳反對台北101大樓賣給外國企業,同樣也違反了法治原則,既然法律沒有限制不得為之,公民與企業就享有自由作為的權利。其實在過去這幾年已經有過類似的情況,一些公民團體動輒要求政府機關對於企業的申請案「停止審查、立即駁回」,這同樣違反了法治原則。至於以社會觀感來批判司法,更令人不安,前述魏應充案是否允當,當然可受公評,但是司法作為憲政法治的守護神,至關重要,一旦法官也隨著民粹起舞,後果不堪設想。 再以「預防性下架」為例,預防性下架只是個觀念名詞,《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條與第7條雖然也有預防性下架的規定,但是法律上採的是廠商自主管理的原則,中央主管機關對於重大或突發性食安事件採取下架措施,則必須先有風險評估或流行病學調查,始可據之而為公告後命令下架。不論是廠商自主下架或是機關命令下架,都是以預防食用產品「危害衛生安全」為前提,而不能無限上綱,只是因為社會一時的愛憎好惡即可濫施公權力。 錯誤資訊誤導民意 像是胖達人麵包或頂新食用油的問題,如果只是標示不實而使得消費者誤購,或是價格高低的問題,而與危害衛生安全無關,依法並不能採取預防性下架的措施,否則就是政府公權力的濫用。政府公權力的界線,是法治國家不可輕毀的原則,卻因為婉君喊打喊殺加上政府懦弱媚俗(或者好大喜功)而毀於一旦。 民粹之害,以司法來看,古今不絕,結果都令人無比遺憾。古希臘哲人蘇格拉底就是為了追求真理、雄辯滔滔,最後引發眾怒,雅典法庭在群眾壓力之下,以褻瀆與腐蝕青年思想為罪名判處他死刑。當代則以1992年美國發生的洛杉磯暴動最讓人印象深刻,該案涉及白人警察毆打黑人嫌犯,民調顯示超過9成民眾認為警察有罪,結果法院卻判決警察無罪,在電視渲染下,2小時後發生暴動,造成50多人死亡、1千多棟建築物被焚毀、財產損失超過10億美元的重大悲劇。 何以如此?因為電視台不停播放4名白人警察毆打黑人嫌犯的畫面時,都刪去了嫌犯先是酒醉駕車、又動手襲警的關鍵畫面而不播,終於釀成民憤。前述民憤,也是一種民意,這樣的民意其實是建立在不完全正確的資訊基礎之上。依照民主法治的程序,此案仍可以上訴,並且讓時間淡化情緒、增加理性,但是前述民意卻選擇了超越法治,直接訴諸情感,最終造成了憾事。這起事件恰恰提供了清楚的對照,民粹之恐怖與民主之可貴,兩者之間的高下優劣不問可知。 提升公民獨立思辨 民主法治絕對不是最有效率的政治制度,但是因為講究程序正義,必然是最能在理性與安定之中探尋並追求真道的制度;相較來看,民粹或許比較容易觸動人心,但是如果對立勝過理性、激情勝過真道,結果一定會侵害自由人權與社會安定。民主法治是台灣最珍貴資產;怕只怕民粹抬頭、法官低頭,屆時民主、自由、法治通通危矣。 拜網際網路與行動上網之賜,民眾互動更加省時方便,但是網路上往往充斥著片面甚至扭曲的資訊、志同道合者更常相互情緒渲染、再加上可供緩衝的理性思考時間相對減少,因此更容易走上前述的民粹動員之路。台灣過去1年許多觸動民粹情緒的事件,不少都是建立在若干未盡正確的資訊基礎上。網路世代容易向民粹傾斜,勢所必然,民主制度面臨此一新局,當加快溝通、回應與決策機制,並且設法提升公民獨立思辨的網路素養,勉力平衡網路媒體助長民粹的現象。 過去10多年來,台灣陷入苦悶與停滯,累積了可觀的壓抑與不滿情緒,因而創造出民粹主義的土壤,也讓一些勇於批判的政治人物趁勢崛起。台灣民主困境何以形成,原因頗多,但必須特別提醒的是,台灣好不容易從1949年戰火廢墟的戒嚴管制中,逐步奠定了法治基礎,固然政治干預與人治陰影仍未盡消除,面對不完備的法治,我們真正需要的是更加法治,而不是民粹性質的「有法無天」。 2016大選前夕,我們期待各政黨候選人提出願景,以民主方式帶領台灣鞏固法治,找出真正的活路,而不是只會陷台灣民主於深淵、卻無能找到出路的民粹主義與民粹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