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是要酒駕 三度被同一警酒測送辦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小隊長陳明鴻、警員王俊龍、柯昭明等3人,在北市士林區中正路、延平北路口執行路檢勤務時,攔檢1部重機車,發現駕駛王0發臉色潮紅,顯有酒駕之嫌,經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試值達0.34MG/L,警方依法予以逮捕送辦。 經查王嫌(圖中)在新北市新莊某建築工地工作,每日工資新臺幣1100元,在工地經常以保力達B混合維大力當飲料喝精神會比較好,每日最少一瓶,已經習慣了,並沒有喝酒的感覺。當警員柯昭明攔下王嫌之時,一眼即認出係最近半個月來同一人第三次被攔下酒測,第一次二月一日酒測值0.11MG/L,予以勸導勿再酒後騎車;第二次二月十日酒測值0.62MG/L,依法移送法辦;前二次都是行經臺北橋(民權西路、延平北路口)返回延平北路8段住處而被警方攔查。 王嫌心想學乖了,當日特別情商友人引導改走重陽橋(中正路、延平北路口)以規避警方的取締,沒想到無三不成禮,第三次被同一員警攔查且酒測值達0.34MG/L再度被送辦。王嫌與警員柯昭明兩人四目相對並無爭論的言語,而是會心的一笑,心想怎會如此巧合,是上天安排的缘分嗎?無奈王嫌硬是要酒駕!警方只能依法處理。(自立晚報201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