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土地標售 底價改參酌市價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1日電)為維護祭祀公業土地權利人權益,內政部今天通過將現行參酌徵收補償地價訂定標售底價,修正為參酌土地市價,並明定第1次標售無人投標或未完成標售,應於6個月內辦理第2次標售。

內政部表示,祭祀公業是以祭祀祖先為目的所設立的獨立財產,因年代久遠,受日據影響以致宗譜闕如、系統不明或權利主體認定不易。

內政部說,為解決共有關係衍生的土地登記、財產處分運用困難等問題,縣市政府依照「祭祀公業條例」規定及清理期程,對屆期無人申報或無法釐清權利歸屬的土地,進行代為標售。

內政部下午部務會報通過「祭祀公業未能釐清權屬土地代為標售辦法」及「祭祀公業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配合實務作業需要,將現行參酌「徵收補償地價」訂定標售底價,修正為參酌「土地市價」,草案並增訂第1次標售無人投標或未完成標售,應於6個月內辦理第2次標售。

內政部說,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修正發布施行,並呼籲還有未清理祭祀公業土地的民眾,積極向土地所在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申報。10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