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黑心食品判決 不符人民期待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針對富味鄉黑心油案件,智財法院判決負責人陳姓兄弟各一年十月徒刑,緩刑四年,罰金各兩千五百萬定讞。台聯立委葉津鈴1日表示,法官判決和民眾期待差異太大,給予緩刑根本是恐龍判決,沒有重刑入獄,根本無法嚇阻不肖廠商。 立委葉津鈴說,近年屢屢發生重大食安問題,立法院也針對食安法一修再修,希望以重懲,關到老、罰到倒,嚇阻不肖廠商。但從鉅額的行政罰屢被撤銷,違法商人徒刑越判越輕,根本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標準的雷大雨小。 立委葉津鈴指出,大統長基事件影響我國食品安全最深,但最後的懲罰結果,負責人高振利有期徒刑12年,罰金3800萬,行政罰18億被撤銷,只有1584萬入帳。而富味鄉更離譜,兩位負責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罰金各2500萬,而行政罰4.6億元被撤銷,改裁處為800萬元。但可議的是,法官居然給予緩刑,根本就是恐龍判決,不符合立法院的修法意旨,更違背人民重刑重判的期待, 立委葉津鈴認為,法官的輕判絕對是恐龍判決,未來頂新案發展恐怕也是輕罰過關。而如八仙樂園塵爆案,違法業者大賺黑心錢,將意外事故成本外部化,全民買單,再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最後得以脫身。因此,法官的輕判,只會助長不肖業者的歪風,黑心業者永遠不會害怕。20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