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通過 學校營養午餐禁用基因改造食材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為了照顧學童的健康,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30)日初審通過「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學校供應膳食者,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 級加工品。

根據今天的初審,學校供應膳食者,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其初級加工品。

此外,為了加強學校的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會同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抽查學校餐飲衛生,初審通過條文要求,每學年至 少抽查一次。

另外根據現行條文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組學校午餐輔導會,規範、輔導、考核及獎懲學校辦理午餐相關業務,組成、評選、供應及迴避原則由地方主管機關訂定。

初審通過條文今天新增,成員組成現任家長應1/4以上;另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會同地方政府稽查學校午餐辦理情形並派員訪視,稽查項目、校數等執行方式,由主管機關會商地方政府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