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都更申請門檻訂3/1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共識將都更申請從現行超過十分之一所有權人和土地面積同意改為十分之三,若所有人未達七人申請,門檻則為二分之一。但私辦都更等都有爭議,法案待協商,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引發爭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七○九號解釋,指都更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要求解釋公布日起一年內檢討修正,逾期未完成者失效。違憲條文已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日失效。 初審通過條文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在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範圍內,視都市發展狀況及實際需要,擬定全市、縣(市)都更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