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城隍廟美食廣場砍人 男子重判九年

竹城隍廟美食廣場砍人 男子重判九年

發生在去年九月間的新竹市鬧區都城隍廟砍人案,不滿女友提分手並與情敵在城隍廟商圈用餐,呂姓男子憤而持水果刀將女友和情敵殺成重傷後,再意圖以水果刀自刎未遂。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痛批被告在市鬧區公然殺人、惡性重大,且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依殺人未遂重判被告九年有期徒刑。

判決中指出,被告卅一歲的呂姓保全員,不滿女友提出分手要求,懷疑是情敵邱姓男子介入,因而懷恨在心。去年九月廿七日晚間,被告在新竹市鬧區都城隍廟美食廣場,看到女友和邱姓男子在用餐,無視於美食廣場人潮踴擠,持水果刀將女友和邱姓情敵砍成重傷。而被告在行凶後,再持水果刀自刎。由於突然發生砍人案,也造成廣場一片混亂,加上台北當時才剛發生捷運站殺人案,也引起社會各界重視。不過被告呂姓保全員向法官辯稱,陳姓女友害他健保沒繳、信用卡費欠三個月、房租欠兩個月,每天都被銀行催債,認為陳姓女友欺騙感情及金錢,因而想要自殘,並無殺死被害人的意圖。法官認為被告只因感情糾紛,竟在公共場所行凶,且犯後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因而依殺人未遂罪名,重判被告九年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