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府:絕無讓利遠百

工商時報【記者龍益雲╱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竹北市停8停車場招商案預訂7月與遠東百貨旗下遠百新世紀開發簽約,多位議員質疑縣府把利益都讓給財團,縣府強調全案權利金遠高於鄰近設定地上權的收益水準,絕無低估或讓利。 新竹縣政府以鄰近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公告高鐵新竹站46、47地號及11至13地號作比較,3案同樣設定地上權50年,高鐵開發案均是商業區、容積率300%、無開發權利金底價,停8是停車場用地、土地面積最大、容積率400%,但有開發權利金底價1,000萬元,合計50年營運權利金、預估土地租金、投資人含權利金土地持有成本,都高於另外兩案。 竹縣府表示,該8案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特許50年引進民間參與投資興建營運(BOT)方式辦理,如後續順利完成簽約,縣府每年也包底抽成至少收取營運權利金3,071萬元,這部分包括固定權利金2,000萬元、營收3%換算的變動權利金至少1,071萬元。 縣府統計,50年合計營運權利金24.71億元,若再加上土地租金及50年房屋稅,收益共近34億元。 縣府強調,未來增加超過1,700多個工作機會,且依投資契約規定,將優先提供30%工作機會給設籍竹縣民眾,尤其遠百新世紀也承諾未來設立公益圖書館、提供公共休憩區、里民活動空間及低收入戶3節捐助物資等回饋鄰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