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退稅月底入帳 未設帳戶寄憑單兌領

第二批退稅月底入帳 未設帳戶寄憑單兌領

104年綜所稅第二批退稅,即將於10月31日起進行作業,全台總計約有31萬件,退稅金額達36億元。若有提供指定帳戶的退稅人將直接撥入,其餘則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 第二批退稅對象為5月10日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以及5月11日後,申報屬人工、二維條碼與稅額試算紙本回覆等案件。其中台北國稅局所轄退稅件數達5萬餘件,退稅金額為10.9億餘元;南區國稅局所轄退稅案件約3.7萬件、退稅金額約2.9億元。 財政部表示,第二批退稅件數相較於去(104)年,出現銳減情形,推測與可扣抵稅額減半新政策實施首年有關,而第一批的退稅件數,其實也有同樣的現象,比起去年減少許多。 按照現行作業,綜所稅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採直撥退稅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只要填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退稅款在10月31日當天就會直接撥入該指定帳戶。至於一般退稅者,則是寄發退稅憑單予受退稅人,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財政部指出,過去經常有民眾把退稅支票或退稅憑單弄丟,此時須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等支票或憑單兌領期限屆滿,確認無重複兌領情事後才會補發,不但耗時且手續複雜,因此建議採用存款帳號直撥退稅,較為簡便。 財政部並強調,未收到本批退稅的民眾,將納入最後一批退稅,也就是在明(106)年1月20日。民眾若申報時未提供退稅帳戶,會於退稅前收到「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於同意書所定的期限內,以親自遞送或掛號郵寄至所轄分局、稽徵所,就能改為直撥退稅,免除兌領的麻煩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