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兩岸貨貿談判 3/31中國北京舉行

第十次兩岸貨貿談判 3/31中國北京舉行

經濟部傍晚宣布,「兩岸貨貿協議」第十次談判,將從3月31號起在北京一連舉行三天。由於上個月中韓剛剛草簽FTA文本,是否會影響這次談判策略?經濟部回應,將了解中韓協商經過以及對大陸可能造成的影響。 (馮建棨報導)

經濟部宣布,「兩岸貨品貿易協議」談判,將在三月31日起至四月二日,一連三天在中國大陸北京進行第十次工作小組會議,我方將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長楊珍妮擔任主談人,陸方談判代表還未確定,有可能還是大陸商務部台港澳司長陳星。

據了解,上次貨貿談判是去年九月在我國宜蘭礁溪舉行,雙方沒有具體的進度,只有互相了解文本,重新接上線。

經濟部表示,這次會議將依照往例,討論協議文本及市場開放降稅,但2月底中國與南韓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文本公開,因此這次會議重點將著重在了解中韓FTA協商後對中國大陸的影響。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表示,這次談判會希望爭取比韓國更優惠,只要對我們有利的,就一定會繼續爭取談下去。

不過目前兩岸監督條例還未通過,是否急於現在談判,卓士昭回應,現在各國洽簽FTA如火如荼,如果台灣現在坐下來等待,可能會錯失先機。我國實在沒有等待的本錢,除了期盼監督條例能儘快完成立法,亦將持續依照立法院通過的ECFA、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的規定,進行對外協商及國內溝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