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微:本公司接獲債權人行使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部分贖回請求權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5/21

2.公司名稱:系微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發行之100年第二次國內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新台幣參億元,接獲

債權人贖回新台幣貳億柒仟萬元請求通知,要求依修正後之發行及轉換辦法第20條第1項

行使可轉換公司債贖回請求權,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應計票面利率(即年利率1%)

贖回所持有之面額新台幣貳億柒仟萬元之部分該可轉換公司債。

8.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以銀行存款償還該贖回之款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銀行存款說明如下:

民國104/4/30 銀行存款(含定期存款)約為新台幣6億7仟萬元

預計償還該部分可轉換公司債新台幣2億7仟萬元

償還後銀行存款剩餘預計約為新台幣4億元

該私募可轉債之償還,並不影響本公司與該私募債權人之策略合作關係,且對本公司財

務業務後續並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