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違法販售環境用藥 小心荷包失血

網路違法販售環境用藥 小心荷包失血

網路販賣不是什麼都可以賣,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已經查到4起違反販賣環境用藥案件,已經移請行為人所處的環保單位查處,將被依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李明朝報導)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表示,所謂的環境用藥包括生活中常用的環境用殺蟲劑、滅蟻劑等藥品,環保局目前已經接獲7件,民眾在網路的檢舉案件,經過調查,發現有4件刊登廣告的行為人,未領有環境用藥許可證、或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其餘3件還在請行為人出面說明。

環保局表示,販售的民眾,是出國旅遊時攜回的用藥,覺得用不上才在網路販售,同時提醒民眾,依據現行法規,旅客或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少量環境用藥進口者,如屬自行使用者得免申請輸入許可;非屬自行使用者,應依規定取得行政院環保署核發之環境用藥輸入及販賣許可後,始得在國內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及販賣。

環保局目前已將查獲的4起行為人依戶籍所在地,移請當地環保單位查處,將可依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照片檔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