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故事詐台商財 不肖警判2年

中國時報【鐘武達╱彰化報導】 鹿港警分局楊姓員警涉嫌假藉偵辦一起放蛇恐嚇案,編出黑道要丟擲汽油彈等劇情,向受害報案的台商騙錢,最後錢沒騙著,還遭停職,25日更被彰化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2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及褫奪公權2年。 楊員2014年在派出所服務時,林姓印尼台商因家中遭人放置3條蛇而報案,懷疑是另名擔任和美分局顧問的印尼台商所指使,請求偵辦。楊員認為有機可乘,未開立報案三聯單,還告知「這種事情要找黑道處理」,開始設局。 2周後,楊佯稱抓到丟蛇的人,說「指使者付給丟蛇者代價4萬元」,隨後不斷聲稱賣力蒐集情資以邀功,還越洋通報假消息「對方以10萬元代價委託黑道到林家丟擲汽油彈」、「除非也付相同代價,否則行動不會取消」,暗示林要付錢給黑道或給線民獎金。 林姓台商半信半疑,但未給錢,回說「如果10萬元可以買我的命,我的錢不就可以買對方的命幾千次!」事隔半年,恐嚇案沒進展,林轉以電子郵件向和美警分局信箱投訴,縣警局警覺有蹊蹺,展開調查。 期間楊員擔心東窗事發,還自作聰明製作了兩瓶汽油彈,上頭貼上親筆寫的「燒死你」紙條後,與不知情的林姓男子帶往求見林姓台商父母,聲稱林男就是要丟汽油彈的人。縣警局去年5月揭穿楊員謊言,全案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