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補習費變信貸 未成年可主張無效

繳補習費變信貸 未成年可主張無效

根據行政院消保處統計,某全國連鎖電腦補習班的消費爭議案件數過高,去年一名未成年學生在沒有清楚辨別的情況下,遭補習班人員引導簽下銀行信用貸款契約分期繳付學費,事後想退費卻求助無門。教育部強調,未成年人自行簽署的契約,消費者可主張無效。(戎華儀報導)

去年八月一名未滿二十歲的學生在沒有清楚辨別的情況下,透過補習班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事後遭追繳利息才發現不對勁,30號在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陳宗志表示,民法和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都有規定,未成年人簽訂書面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才有效力。

陳宗志:『不管是學生,尤其是未成年的部分,他在辦理報名、退費、保留、轉讓,以及簽定書面契約的時候,他都要經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這個才有效力。他如果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的簽名,就本部立場,我們覺得這個是一個無效的契約,可以做一個主張。』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張志嵩指出,該補習班和學生之間的消費糾紛過多,已經被要求必須限期改善。教育部也表示,已經著手修改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全面禁止補習班轉介學生向金融服務業或提供融資者申請支付費用,避免產生信用貸款爭議。

(圖: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