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將開徵 約6千大戶首當其衝

耗水費將開徵 約6千大戶首當其衝 (中央社/資料照片)

立法院三讀通過水利法修正草案,將開徵耗水費,經濟部水利署預計子法半年內出爐,初估影響約5856戶,以石化、電子、化材業首當其衝,但若符合6大減徵條件,最高可減徵60%。

繼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於104年12月30日公布施行、自來水法修正案於105年5月4日總統公布後,今天立院三讀通過水利法修正案,節水三法全數到位。

去年國內面臨旱災,基於用水正義,針對大量消耗水資源者,水利署曾計畫推動開徵耗水費計畫,但因後續旱象解除而喊卡。

水利署今年再度捲土重來,推動開徵耗水費,鎖定每月用水度數超過1000度的用水大戶,排除機關、學校、醫院、集合住宅、農業等用戶後,初估約5856戶受影響,以大型工業為主,主要影響產業包括石化、電子、化材業等。

水利署規劃,未來將採3個級距開徵,針對每月用水超過1000度以上、3000度以下者,水費附徵10%;每月超過3000度以上、6000度以下用水量,水費附徵20%;每月超過 6000度以上用水量,水費附徵30%。

除了開徵耗水費外,水利署也訂有配套措施,業者只要符合6大減徵條件,最高可減徵60%,鼓勵廠商節水,包括達到政府要求全廠製程回收率、通過清潔生產評估、通過國際標準組織(ISO)水足跡盤查、獲得綠色工廠或綠建築標章、獲水利署節水績優獎項,以及配合政府生活污水回收,已繳交水污費的廠商等。

官員指出,後續子法預計半年內出爐,至於何時正式開徵,將視未來產業、經濟情勢而定。

根據水利署統計,每戶每月用水度數超過1000度的用水大戶,目前使用全國近86%自來水工業用水量,因此推動用水大戶節水效益相當大。

水利署表示,這次水利法修正案共修正5條及新增4條條文,內容包括為加強水源管理,並修正免為水權登記範疇,將量小、民生需求如家用每日使用溫泉少於2噸及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者,明定免為登記範疇。

為加強用水管理,水利署這次增訂用水計畫審查規範法源及其配套罰則,未來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其計畫用水量達一定規模者,將全面納管,並賦予行政機關對違反用水計畫或隱匿用水量者實施檢查權力。

經濟部官員指出,未來若申請用水計畫 3年未開發者,將請業者提出說明,未有正當理由者,將把其原先申請的水量分配給其他真正需要、實際會用到的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