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導自演柯文哲辦公室竊聽案 業者遭判4個月定讞

台北市長選舉期間,柯文哲辦公室驚傳疑似遭到竊聽,後來發現的老鼠尾經過調查,發現竟是當初柯辦找來協尋竊聽器的業者林俊宏所放置。而台北地院也依竊盜罪判林男拘役50日,另依背信罪判林男4月徒刑,緩刑2年,但須繳4萬元給國庫並接受法治教育。全案無人上訴定讞。

5月時林俊宏出庭應訊時坦承,當初到柯P競選辦公室所在大樓安檢時,一時起了貪念想要讓大樓裝設6至8千元的監視設備,才私下裝設老鼠尾,並在當晚告知彭等人發現老鼠尾。並且承認自己犯下「竊盜」及「背信」二罪,同時寫了悔過書呈給法官,表示希望法官能給他一個「教訓」。

這起竊聽風波,原先是柯辦懷疑遭到竊聽,幕僚彭盛韶想檢查辦公室是否遭人竊聽,透過在萬國法律事務所工作的律師王龍寬找來徵信社業者吳德義,吳則帶著從事冷氣裝修業的林俊宏一起前往檢察,後來發現了竊聽設備的老鼠尾。後來柯、連陣營為了這老鼠尾,引發後面一連串的爭議。不過檢方調查後,發現裝設竊聽設備者,竟是當時彭盛韶請來的安檢人員,當檢警專案小組,在11月6日會同中華電信工程師前往現場勘驗後,彭還傳了一封簡訊,裡面內容為檢驗前後時序的時間表給吳德義。3人因此被檢方列為妨害秘密案被告。不過經調查後,沒有證據顯示彭盛韶教唆吳德義裝設竊聽設備,檢方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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