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重申 鹽品無食安疑慮

工商時報【記者陳惠珍╱台南報導】 臺鹽22日重申,該公司食品級曬鹽報關,亦可用零關稅進口,並沒有為了節省1%關稅而以非食品級報關問題;至於未以食品級報關,實因與主管機關對法令「認定不同」所致。台鹽強調,此事自始自終都非食安問題,至於衍生處分金額多寡,將待主管單位裁定。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林碧芬22日強調,有關媒體報導南市衛生局針對台鹽申報不實罰款10萬元,是錯誤資訊,該局針對臺鹽處分金額仍在裁量中。 臺鹽強調,食藥署及南市衛生局主要關切臺鹽以非食品級用途之通關代號,進口屬於食品之天然鹽並製成食用鹽,不符主管機關之報關認知而開罰,而非食安問題。 反觀若屬食安疑慮,主管單位三月中旬到臺鹽稽查時,當時便會採取預防性下架,不會延宕迄今。這項疑慮,臺南市衛生局及食藥署所公布的稽查結果業已澄清。 臺鹽表示,該公司的行政作業瑕疵造成社會不安,並讓愛護者擔憂,謹向社會大眾致歉,但因無關食品安全,仍請大家繼續愛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