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神一夜情】他睡那麼多人 妻為何只求償100萬

混血「情歌王子」倪安東2009年從《超級星光大道》出道後走紅,先是瞞婚生女,還被爆愛上夜店把妹,如今被妻子VIVI提告求償,倪安東已坦承與女神級等4名女性外遇,倪妻VIVI卻僅告管罄與倪安東2人,要求2人連帶賠100萬元,對外倪安東與其他女星的婚外情,卻只向倪安東求償100萬元,沒告第三者。知情人士指出,這可能是有些時隔久遠,或發生在海外,舉證上不易,因此才會單獨向倪安東求償100萬元,若事後有具體事證,還是可以在2年內向女神級藝人求償。

實務上,配偶若外遇,常見的是控告出軌的一方及第三者涉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最重可以判1年,一般刑度大概是判2至6個月,可易科罰金,很少有人因通姦罪入獄,通姦罪必須要能證明被告證明發生性行為才能成罪,且若發生在海外地區的通姦犯行,因不是3年以上重罪,依法回國後則不必受罰。

倪安東與妻子Vivi在2010年結婚後,一直到2014年才公開,並於隔年補拍婚紗,如今對簿公堂。(翻攝自倪安東臉書)
倪安東與妻子Vivi在2010年結婚後,一直到2014年才公開,並於隔年補拍婚紗,如今對簿公堂。(翻攝自倪安東臉書)

外遇案除依《刑法》在得知犯行後半年內提告通姦罪外,也可以依《民法》在得知姦情後2年內向被告求償,若是民事求償,海外犯行也可以求償。最著名的境外通姦案例,是一件男法官與女法官趁赴美國受訓時通姦案,女方回台後產女,女法官的丈夫發現女兒越看越像男法官,即邀男法官到家中吃飯,並暗中自男法官使用過的筷子採唾液與女兒比對DNA,查出女兒竟是男法官的骨肉。

通姦罪須發生性關係才成罪,這件法官通姦案,雖證據明確,女法官丈夫提告後,法院審理時,推算認定女法官生的嬰兒是與男法官赴美受訓時受胎,兩人的確發生性關係,但屬境外通姦,後來男法官獲判無罪;但民事侵權行為不分境內外,男法官遭判應賠女法官的丈夫。倪安東與女神級藝人在北京一夜情,另也有海外召妓部分,均因境外舉證不易,倪妻VIVI可能因此暫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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