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農:本公司分派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等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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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業經104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9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二、茲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104年6月23日訂定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為104年7月26日。

三、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故調整原配息率。

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配發總額新台幣308,411,08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9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配發總額新台幣308,411,087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8954798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四、現金股利訂於104年8月24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

五、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4年7月22日起至同年7月26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7月21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駕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 02-2702-3999)。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統一辦理過戶手續。

五、特此公告。

六 .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104/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