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X光儀弊案 航警局:涉案儀器未漏查

航警局孫姓股長涉嫌接受色誘勾結中國大陸廠商,採購劣質X光檢查儀,遭檢方起訴。航警局今天表示,全案屬於自檢自查案件,經過嚴格改善驗收後,未發生任何危安漏查情形。 航警局孫姓股長受到中國大陸公司台灣區李姓女經理財色利誘,於一○三、一○四年度向廠商進行五次採購案,購買劣質X光檢查儀器,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昨天遭桃園地檢署提起公訴。 航警局今天再度重申,全案屬於航警局自檢自查案件,全案為展現自清,航警局在一○三年底接獲風紀情資,即主動偵辦並於一○四年五月十一日報請檢方偵辦,全程也配合檢方調查。對於部分報導指出,X光檢查儀器功能不佳,造成第一線人員使用上困難,航警局也表示,儀器在一○三年八月裝機操作教育訓練,驗收之初的確有斷影、螢幕不清等瑕疵,但經過航警局改善驗收後,目前功能穩定正常。 航警局也表示,目前裝設桃園國際機場各型X光機,一○四年共計查獲危安物品四十七萬二○○二件,一○五年(一至六月)共計查獲危安物品二十七萬四七四件,未發生任何危安漏查情形,各型X光機使用情形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