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欲設嚴格門檻 允許研究培育胚胎

(中央社海牙27日綜合外電報導)荷蘭政府今天宣布,有意在「嚴格且限制的條件下」,允許科學研究培育人類胚胎,帶給難以受孕的父母一絲希望。

荷蘭衛生部在聲明中表示,衛生部長希柏斯(Edith Schippers)「希望允許在科學研究上培育胚胎,以及在非常嚴格的條件下,給予人們健康子嗣的可能性」。

衛生部聲明中指出,「研究必須和不孕、人工生殖技術、遺傳或先天性疾病相關」,也將特別納入由於早年癌症治療造成不孕的人士。

荷蘭當局將修改胚胎研究的法律。荷蘭的胚胎研究相關法律直到現在仍只允許在試管授精過程中,遺留下來的胚胎中研究。

荷蘭衛生部聲明說,所謂的「14天規定」,亦即實驗室培養胚胎時間不得超過2周的規定,將嚴格要求遵守。10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