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差額負擔 初期僅納試辦品項

健保署即將試辦藥品差額負擔,避免外國藥廠退出台灣市場,消息一出受到各方關注,不但有醫療階級化疑慮,也讓國內藥廠學名藥效果受到質疑;健保署昨(3)日特別強調,藥品差額負擔實施仍有一段時間,學名藥療效受到把關。 健保署表示,代健保修法時,藥品差額負擔有納入修法考量,但最後立法院決議採取穩健作法,先納入醫療器材,再考量藥品差額負擔,現因經過了一些時間,時空背景不同,應有討論試辦的空間。 初步規劃試辦初期為減少衝擊,考慮僅納入少數藥品項目作為參考;試辦品項是否為退出市場而自費的藥品或原廠藥,未來在與各界溝通時,可以充分討論。 健保署強調,試辦差額負擔,有人反映藥品差額負擔會造成貧富差別待遇的問題,實際上,健保早有實施民眾自付部分負擔的案例,例如塗藥血管支架、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及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等,十多年來並沒有出現所謂的貧富差別待遇的問題。 不論原廠藥與學名藥,衛福部針對品質本來就有一套嚴謹的標準把關,民眾不需要過度擔心,若對於藥品療效有疑義,可透過醫療人員向食藥署通報,會有專門人員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