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正「遠亞併」程序瑕疵 亞太電股臨會表決通過合併案

國內電信業掀起整併潮,其中「遠亞併」因程序瑕疵遭小股東提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決議應予撤銷」,創下合併案遭股東提告封殺先例,為避免拖累合併時程,亞太電信今天舉行股東臨時會,提請同意「遠亞併」決議繼續執行,表決結果獲得81.1%股東同意。

亞太電信去年4月15日舉行股東臨時會,通過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案;但有小股東認為程序有瑕疵,告上法院或判決「決議應予撤銷」。由於公平會已通過合併案,亞太電信今舉辦股臨會,討論「提請同意與遠傳合併案原決議繼續執行及以本案決議補正及追認與遠傳合併案原決議或有的瑕疵案」議案,表決照案通過。

股東會中,有股東代表發言反對合併案,也有小股東質疑亞太電沒有替小股東爭取權益。

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致詞時表示,亞太電至今年6月累虧達215億元,每股淨值跌至4.97元,近3年每年虧損都在50億元以上,由於持續虧損,可選擇的路徑不多,唯一就是與業者合併。他也指出,企業併購無法讓所有股東滿意,但股東也可透過救濟補償賣回股票,不能理解持有非常少數股份的股東仍提出上訴。

陳鵬指出,儘管法院不認同該股東看法,但因程序有瑕疵,法院判決撤銷合併案通過決議,在亞太電提出最高法院的上訴判決前,只能再進行一次程序。

他表示,亞太電因合併程序拖延增加成本,導致經營雪上加霜。去年通過合併案後,這一年來損失增加,遠傳沒有重新算一次換股比例,已是為亞太電股東爭取權益。

更多太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