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手法又一新 匯回金額搏信任

記者吳晉輝/嘉義報導

網路詐騙層出不窮,手法不斷翻新,嘉義市廖姓民眾爆料指出,依照不明人士到提款機操作後,存款不翼而飛,正當質疑之際,對方又匯回高於匯出金額,企圖取得被害人信任,熟不知,已淪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

廖姓民眾指出,4月6日收到從網路購買遊戲點數卡,貨到付款後,4月12日『星期六』晚間7點接到自稱賣家告知,有重覆下單警告,帳戶內存款可能會被扣光,不久就有一名自稱銀行人員致電被害人,要求依照指示至提款機操作後,2萬3千存款不翼而飛,此時又被要求至(全X便利商店)購買一千元點數,輸入指定帳號後,賣家表示未收到點數等話術,再要求被害人持另一提款卡,至提款機照指示操作後,5千元存款再次消失,正當被害人驚覺有異之際,該賣家又匯回3萬元到被害人其他帳戶內,此時已完全取得被害人信任。

接下來對方便要求,須將3萬元全數領出,購買點數卡,存入指定帳號後,就會再匯回被害人最先轉出的總金額2萬8千元。當被害人領出該筆金額時,一方面擔心錢就這樣一去不回,另一方面越是覺得有異,立即向派出所報警處理。

被害人報警後轉述,問題就出在『領出』的動作。現今人頭帳戶已不易取得又危險,詐騙集團如今是,在網路上販賣商品,如實貨到付款,取得被害人帳號資料後,再利用被害人的帳號,作為下一個被害人指定的轉入的帳號,一但領出,便可直接成為詐騙集團的『領錢』車手。

倘若該筆金額,被害人有依照指示購買點數卡,且輸入指定帳戶,就名副其實成為成員之一或是幫助犯,一但被害人驚覺有異報警,詐騙集團也沒有任何損失,況且所提供的帳號,皆為所有的被害人持有,又該犯案電話若從國外轉接,查辦更是困難,因此,也只能先將所有的被害人,列為嫌疑犯。

倘若被害人已將金額領出,需要第一時間報警,再到金融單位表示,該筆匯入金額來歷不明,要求退回原匯入帳號,以正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