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農民補償金 律師判刑2年6月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30日電)楊姓律師受台中清水合作農場委託,向彰化縣政府提確認耕地租約訴訟勝訴,獲6億多元補償金。楊男被控從中詐取佣金,台中高分院今天判2年6月徒刑,加上得易科罰金1年2月徒刑。

台中高分院判決指出,清水合作農場於民國96年間,委託楊姓律師處理與彰化縣政府間耕地租賃契約效力爭議,之後,法院判決清水合作農場勝訴,並撥付新台幣6億5000多萬元補償金。

判決表示,楊姓律師涉嫌勾結時任清水合作農場的周姓場長、蔡姓會計,向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農場場員,佯稱須向楊姓律師辦理領取補償金事宜,並同意楊姓律師抽取5%至45%不等佣金後,才能獲得補償費。

農場場員發現被騙後提告,台中地方法院去年判決楊姓律師判4年、加上得易科罰金1年6月;周姓場長判2年10月、加上得易科罰金1年2月;蔡姓會計判1年4月、加上得易科罰金1年10月。

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法官今天依詐欺罪判楊姓律師2年6月徒刑,加上得易科罰金1年2月;周姓場長2年6月,得易科罰金;蔡姓會計10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此外,台中清水合作農場數十位農場場員今天也到場聽判,不過對於楊姓律師二審判決相當不滿,並要楊姓律師還給農民血汗錢。10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