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拐女童離家18天 法院裁准收押大叔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涉嫌誘拐女童離家18天的男子,今被員林警方依略誘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稍早檢察官認定被告有勾串重要證人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准收押。

嫌犯供稱,他與女童的父母相識,是女童自己找上門,絕對沒有誘拐,也沒有性侵,買東西送女童,只是長輩對晚輩的疼愛。

警方從男子住處搜出光碟片檢視,發現有許多男子與不同女童的合照,有出遊時摟抱的親密舉動,警方將深入調查,這些少女是曾被誘拐或是有進一步不法行為。

女童被驗出處女膜破裂,即使男子堅稱沒有性侵,但警方懷疑其供詞避重就輕,依略誘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稍早法院裁准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