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蔡正元挨罰 段宜康擬服勞役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0日電)立委段宜康被控在太陽花學運期間,上網諷刺立委蔡正元是「不要臉的髒東西」。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蔡正元在去年4月在政論節目與參加學運的學生吳崢互相爭辯。段宜康事後在個人臉書貼出相關新聞報導,並寫著,「同學,打了不要臉的髒東西的臉,記得要洗手啊!」結果遭蔡正元提告。

法院一審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段宜康罰金新台幣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高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定讞。

針對判決結果,段宜康在臉書發文表示,「司法沒什麼不公平:收押李全教;罰我5000元。讓國庫失望了,我要去服勞役。能不能派我去拆大巨蛋?」10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