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搶"搶匪 跨區破案爆爭功

警察"搶"搶匪 跨區破案爆爭功

台北市4月10日發生飛車搶案,警方跨區追查到基隆,意外在火車站廁所巧遇嫌犯,當場逮捕,原本是7小時迅速破案的好事,卻爆發內鬨風波,因為搶匪在台北和基隆都有案子,落網後,兩邊警察搶著調查鬧不愉快,甚至傳出差點對自己人拔槍。

嫌犯穿雨衣和白色雨鞋騎機車,被這支監視器拍到後6分鐘,就下手行搶72歲老婦人的包包,得手4500元,警方從犯案地點仁愛路4段的巷弄,沿路調畫面。

記者劉松霖:「台北市警方追查飛車搶匪,發現他在犯案之後,一路騎回到基隆的八堵火車站,也追查到這裡,就在2名員警要上廁所時,巧遇了嫌犯,也因此在這裡意外逮捕。」

三張犁派出所長劉光恆:「從嫌犯穿著特徵,尤其他的雨鞋的部分,跟行搶時候所穿著的是一樣,上前去盤查之後,也在他旁邊發現這個作案摩托車。」

狹路相逢,信義分局員警反應靈敏,憑白色雨鞋認人,逮捕這名31歲莊姓男子,由於跨區偵辦,事前找了基隆的八堵分駐所支援,嫌犯落網後,也先帶回八堵所,卻在要帶回台北時,一度遭拒絕,有員警甚至解開槍套作勢拔槍。

民眾:「是不是有點處理得太誇張了,就是沒有必要到拔槍,就用講的溝通就好了。」

民眾:「抓壞人我覺得說是警察的義務沒有錯,但是這個應該他們內部自己去協調,因為這裡畢竟是基隆,你台北來這邊抓人的話,你通報一下嘛。」

原來莊姓嫌犯在八堵所轄區至少犯下3起機車竊案,被逮後,他也認罪,但基隆警方只有口頭詢問和完成部份筆錄,認為仍有其他細節必須清查,才會爆發搶人風波,事情曝光後,台北和基隆兩邊警局都不願出面解釋,原本是7小時高效率偵破的搶案,最後反倒傷害警察形象。(民視新聞劉松霖、沈建宏、周晨暉台北-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