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投票亮票不違法 一般選舉亮票仍有罪

議會投票亮票不違法 一般選舉亮票仍有罪

「議長」選舉亮票是否違法,最高法院昨天終於統一法律見解,認定往後類似的「議長」選舉亮票案,終審法院各庭都會統一作成「無罪」判決。對此,檢察總長顏大和以及法務部長羅瑩雪都表示,尊重。至於一般民眾選舉時亮票,顏大和說,選罷法明文規定,亮票有罪。(潘千詩報導)

面對議會選舉亮票案的非常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表示,最高法院跟一、二審以前都有不同判決,有時判有罪,有時判無罪,但最高法院1號推翻以前的見解,檢察機關表示尊重。「但這見解妥不妥適?社會自有公論,不便評論。」

外界也開始擔心,若是一般人民選舉時亮票,或是明年立法院長選舉時,立委也比照亮票是否都無罪?顏大和說:「一般人民選舉時如果亮票,在選罷法中明文規定是有罪的。」

但在立法院部分,顏大和說,立院有立委職權行使法,與一般的地方制度法不同。

法務部長羅瑩雪則說:「至於這樣亮票,對於賄選的風氣會不會有一點助漲則是法律問題,如果民眾覺得不妥,就要透過修法程序解決。」

羅瑩雪認為,決議至少讓檢察機關知道什麼時候要起訴,什麼時候不要起訴。

(圖:潘千詩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