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報該多透明?政府應明訂

中國時報【洪欣慈╱台北報導】 社福團體財務該公開到多透明?財務應公布多完整?現行皆無法令規範,全由社福團體自行決定,易生弊端。學者及社福團體指出,台灣相關法制不夠健全,無法有效監督,法令追不上慈善事業發展腳步,除仰賴公益團體自律,政府應訂定明確規範,讓團體有所依循。 台大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麗容指出,台灣各類型慈善團體蓬勃發展,但長年來法制卻沒有跟上腳步,慈善團體吸納大量社會善款,是社會公器,「透明化」是最基本要求,但現在仍沒有細緻法律可以依循,政府應效法國外,盡速建立完整監督機制。王麗容也說,除法規要到位,民眾應發揮民間監督力量,「慈善不只是有做就好,更要講究方法。」 伊甸基金會執行長黃琢嵩表示,以慈濟此次事件而言,慈濟並沒有違法,但社會對於一個吸納眾多資源的團體會抱有期待,政府應建立制度,規範公益團體財務需公布到多細,讓團體有參考準則,也避免由主觀判斷公布的訊息是多還是少。 由多個社福團體發起的「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祕書長陳琬惠表示,除政府部門訂定法令來規範外,公益團體也應展現「自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