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103年底止討回欠稅逾80億元

財部:103年底止討回欠稅逾80億元

欠稅大戶拖欠數百億稅款追訴期滿即將註銷,外界質疑稅捐機關在救濟程序後才移送錯失追討時機。財政部澄清,無論有無提起行政救濟,都會依法辦理稅捐保全措施;為加強欠稅清理,財政部與法務部聯手合作,到去(103)年底為止已討回超過80億元欠稅。(黃悅嬌報導)

稅捐稽徵法修正後,第二波「欠稅大赦」將於106年3月4日生效,數百億元欠稅將因過了追討期限而一筆勾銷,稅捐稽徵機關追討不力也遭到批評。

針對媒體報導,稅捐機關歷經長年行政訴訟定讞後才將欠稅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欠稅人早已脫產或潛逃海外,錯失追討的黃金時機。財政部澄清,欠稅案無論是否提起行政救濟,各稅捐稽徵機關都會依法辦理相關稅捐保全措施,包括聲請禁止處分財產、假扣押、限制出境等,以確保稅捐債權,也有利行政執行機關後續強制執行。

高球天后曾雅妮叔叔擔任負責人的公司欠稅23億元,在曾雅妮母親繳交600萬後,欠稅一筆勾銷,遭外界批評。財政部說明,本案移送執行期間長達13年,已超過法定5年徵收期,依法不得再行徵收,必須註銷。財政部強調,為了加強欠稅清理,多年來與法務部建立聯繫機制,雙方已就欠稅累計1,000萬元以上、社會關注及具指標性意義等重大欠稅執行案件,透過資料蒐集查證、適時召開會議及定期通報等方式密切合作,並對執行期間將在1年內屆滿者優先辦理,截至去(103)年底已討回欠稅超過8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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